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,发包人可否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工程款?近日,定襄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工程施工合同案件,回答了这个问题。
2023年7月26日,A公司(发包方)与B公司(承包方)签订《石材材料及安装承包合同》。A公司将定襄县某酒店外立面装饰工程中石材干挂工程承包给B公司,B公司施工完成后,向A公司索要工程款,A公司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提出抗辩,拒付工程款。因此,双方产生纠纷,B公司诉至定襄法院,请求A公司支付工程款160余万元。
该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。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发现,双方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质量标准、工程验收程序等内容约定较为模糊。在诉讼过程中,A公司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提出抗辩,特别就隐蔽工程质量问题申请对整体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。鉴于工程质量鉴定存在费用高昂、周期冗长等实际问题,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,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,充分考量当事人诉讼成本与权益,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。调解期间,法官立足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,结合双方诉讼风险,深入分析利弊,通过耐心细致的辨法析理、释法答疑,引导双方互谅互让。经过不懈努力,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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